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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韓國《中央日報》報道,韓國國防部12月29日宣佈,韓美日三國“關於朝鮮核導彈威脅的情報共享約定”正式生效。但實際上,韓國國防部在宣佈生效的3天之前,即12月26日就已經簽署了約定。韓國國防部因未提前告知國會就簽署約定,引起了廣泛爭議。
  據報道,韓國國防部政策室長柳吉成12月26日對記者們發佈韓美日三國計劃簽署軍事情報共享約定的消息,稱“情報共享約定將在(29日)簽署的同時生效,內容還未最終敲定”,並向國會國防委員會進行了同樣的報告。但韓國國防部三天后否定了此前發佈的內容。12月29日上午,在國會國防委員會的緊急事案質疑過程中,韓國國防次官白承周表示:“美國23日署名,韓國和日本在26日簽署了約定”。
  報道稱,韓國朝野國防委員一致批判國防部此舉“極其荒唐”。韓國新政治民主聯合議員尹厚德表示:“怎麼能不提前告知國會就簽署約定呢,當日要署名了才趕在上午急匆匆來到國會,叫我們(這些國會議員)是為了進行事後報告嗎”。
  韓國國防委員長(新國家黨)黃震夏也表示:“來國會時說的好像要在29日署名一樣,我們都信了,可是未做任何說明在26日就已經簽署約定,事前連個招呼都沒打”,“提醒下國防部,這樣做不可能得到國會的支持”。
  報道指出,韓國國防部出面控制事態,國防部長韓民求解釋說:“韓美日三國沒有在一起碰頭簽署約定,而是由美國方面的工作人員拿著情報共享約定文書先後訪問日本和韓國,三國依次進行署名,因此存在一定的時間差,所以三方決定署名之後再確定生效日期”,“作為國防部長,未能在行政程序上提前告知(國會),以致引發誤會,我感到非常惶恐”,併進行了致歉。
  據悉,韓國國防部作為政府部門,因為與其他國家簽訂軍事約定時沒有切實提前告知國會而引起爭議,部隊內部也有很多人對此表示批判。
  韓國軍方一位相關人士表示:“國防部考慮到2012年6月署名之前因為遭遇反對輿論而觸礁的韓日情報保護協定這一慘痛先例,特地採取了萬全之策,沒想到再次不幸跌倒”。也就是說,國防部過於擔心與日本共享情報可能招致的輿論批判,因而將美國作為情報中轉站,程序變得複雜了才會發生這種事情。
  有人主張,韓國國防部是因為考慮到反對輿論,有意隱瞞了署名的事實。因為國防部選擇在12月26日下午發表協定內容,經過一個周末後,於29日上午向國會進行報告。對此,白承周說:“此前國防部與對外簽署條約的主管部門外交部舉行過6次會議進行法理探討”,並表示反駁。
  據悉,韓美日情報共享約定以“韓美軍事秘密保護協定(1987年)”和“美日軍事秘密保護協定(2007年)”為依據,主要約定了三國共享軍事情報的方法和程序。根據約定,各國對於入手的情報“可以通過口頭、視覺、電子、磁性介質或文件等各種形式進行交換”,但如果三國中的任何一方宣佈停止參與,約定將即時中止。  (原標題:韓簽署朝鮮情報交流協議未提前告知國會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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